“新型高分辨率三维显示器件与系统的基础研究” 973项目管理办法

作者: 项目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3-11-11
 新型高分辨率三维显示器件与系统的基础研究

973项目管理办法

 

    

项目编号2013CB328800

项目办公室

 

20133月印发

 

 

一、总则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新型高分辨率三维显示器件与系统的基础研究”(以下简称三维973)是多学科综合性研究项目,提出解决新型高分辨率三维显示领域重大关键科学问题的理论依据和形成未来重大新技术的科学基础,并藉以做出高水平的成果,培养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推动相关领域基础研究乃至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三维973”下设六个课题,由8个单位(27学术骨干)参加。为保证各课题、各单位、各研究人员的相互沟通、团结协作;为按时、高质量地完成项目预期研究任务;为规范和加强本项目的管理工作,保证本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民主性,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组织

本项目的组织机构由六个部分组成: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专家组、领域咨询专家组、项目总体组、课题负责人和项目管理办公室。

 

2.1 首席科学家

根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首席科学家对项目的组织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会同科技部主管部门组建项目专家组,聘任课题负责人;

2)主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编制项目计划任务书、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年度总结报告、中期总结工作报告及结题总结报告等,并上报科技部;

3)主持项目组工作,定期召集项目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对项目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民主讨论和集体决策;

4)把握项目研究方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整课题研究方向和内容,协调各课题的进度,确保项目研究计划的完成;

5)组织召开项目年度总结、中期检查和结题会议以及学术研讨、交流会,实现资源与数据共享,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

6)协助专家咨询组开展有关调研和咨询活动,接受科技部组织的工作检查和财务审计。

2.2 项目专家组

项目专家组由9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根据科学发展趋势和研究计划执行情况,提出对项目和课题的研究计划、研究方案等提出指导意见;

2)定期对项目与课题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指导;

3)对项目和课题的年度总结报告、中期总结报告进行审核与评定;

2.3 领域咨询专家组

领域咨询专家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跟踪与指导,及时了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领域咨询专家组对科技部负责,不参与项目的直接管理。

项目首席科学家、课题组长和承担单位支持咨询专家组责任专家的工作,及时向责任专家提供项目和课题的相关材料,并邀请责任专家参加项目的重要学术活动、年度总结会议等活动。

2.4 项目总体组

本项目聘请的总体专家组成员的主要职责是对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关键技术攻关等研究工作进行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2.5 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由项目首席科学家聘任,课题负责人对课题的具体实施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是:

1)制定课题实施方案,编制课题任务书、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年度报告、中期学术进展报告、结题总结报告及项目首席科学家要求的其他材料;

2)把握课题研究重点,完成课题研究计划;

3)接受项目首席科学家、项目专家组和科技部的工作检查及财务审计;

2.6 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办公室是项目管理的常设办事机构,在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领导下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配合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把项目进行的各个方面、各个阶段的工作综合、协调起来,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的任务和要求。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处理项目的日常工作,包括协调各课题关系,传达国家有关工作布置;

2)组织专家对各课题的检查工作,组织每年度的项目检查交流考评会;

3)汇集各课题的进展情况,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两个文件,向科技部汇报并于每季度编发一期项目简报;

4)协助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对项目及各课题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并配合领域咨询专家组开展各项工作;

5)负责项目的档案和成果管理,将每年成果汇编成册,以反映各课题在当年的科研成果;

6)负责项目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及时发布信息;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宣传报道,扩大该项目在社会、学术科研领域的影响;

7)负责管理和维护项目管理办公室购置的项目办公设备,提供资源共享平台。

 

三、课题管理

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课题研究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课题研究任务已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课题责任人负责签订课题分解合同。为加强课题管理,保证项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根据《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项目的课题管理办法。具体措施如下:

3.1 课题责任人负责制

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是项目执行、管理的依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课题责任人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自主权。

3.2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课题责任人对课题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变动以及其它可能影响课题顺利完成的重大事项要及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说明,由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各科研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报批。

3.3 定期检查制度

为加强项目的实施进度管理,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1)各课题每季度需提交课题季度进展报告,包括:主要工作进展、发表论文、特邀报告、申请或授权专利、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百人计划等)及国际国内学术活动情况等。课题进展报告由课题负责人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每年410日前、710日前1010日前110日前项目管理办公室发项目简报,通报项目及各课题进展情况。如未按时发送课题研究进展报告给项目管理办公室的课题,视为研究没有取得新进展,并写入项目简报。其中,6月底提交半年进展报告,12月底提交年度进展报告;

2)每年6月底前各课题自查一次,汇集本课题半年内的成果并报项目管理办公室;7月份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度中期检查,形成报告并报专家组,写入项目简报,并通报各课题组。

3.4 年度报告制度

每年年底,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以会议评审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度总结。年度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1)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重点阐述: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研究工作的主要进展。如有重要阶段性成果或突破,则另行重点阐述;

2)项目和课题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下年度研究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年度总结报告会将邀请科技部、领域咨询专家组责任专家参加,并书面通知科技部973计划联合办公室。项目首席科学家应在年度总结报告会上作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各课题负责人作课题进展报告。项目年度总结应在课题总结的基础上,形成《项目年度总结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数据统计表》文件,并向科技部汇报。

3.5 中期检查制度

2014年下半年,配合国家科技部进行课题中期检查。主要检查各课题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研究前景。“执行情况”主要指研究任务的落实情况、研究思路的创新性、研究队伍的开拓创新意识、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管理是否规范等。“研究前景”主要指在解决课题范围内所面临重大科学问题的预期贡献以及研究工作创新和突破的可能性。

各课题提交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

3.6 沟通交流制度

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通过项目简报、网络或不定期召开学术交流会,加强课题之间及课题承担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学科交叉与合作。

项目和课题组要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促进项目和课题内部的交流与协作,通过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建立项目专门网站,及时发布课题有关研究进展,发布与课题有关的通知、公告,介绍项目有关信息,并与科技部973计划网页链接。

3.7 科学数据及资源共享制度

各课题硬件、软件、数据库资源、实验研究数据、模型、成果等在项目内实现充分共享。

3.8 课题考评制度

项目制定了对各课题研究工作进行考核评分的标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评价课题研究工作的水平。定性的评分由考评专家打分,占总分的50%;定量的评分根据成果计分,占总分的50%。评价坚持科学前沿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从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出发,在全面考核项目(课题)计划任务和预期目标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预期解决国家重大需求的实质性贡献和作用,以及人才培养等。课题研究成果必须与项目的研究内容相一致,标注排名应是第一或第二,否则不能作为有效成果。

1.     定性考评的指标

(1) 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计划任务完成情况;

(2)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预期取得突破及重大应用的前景;

(3) 课题研究队伍的创新能力与活力;

2.     研究成果

鼓励如下成果:

国家三大奖励、省部级、国际学术成就奖;

国内外著名期刊如NatureScience论文;

入选杰出青年基金、长江学者、中科院百人计划;

课题研究成果应用到国家重大工程,产生重要影响并发挥实质性作用。

3. 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课题管理,促进研究人员的团结协作精神,保证项目和课题按期、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制定如下措施:

1)各课题应每季度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如果第一次没有研究进展,应详细说明原因;连续第二次没有研究进展,课题负责人可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建议调整参加研究人员及经费的分配。课题负责人与项目首席科学家确定处理结果,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连续第三次没有研究进展,项目首席科学家可根据课题的完成情况,建议调整课题负责人及经费分配。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共同确定处理结果,并报国家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2)课题应在每季度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的同时,向项目管理办公室提交实验研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如果第一期不能提交有关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课题负责人应说明原因;如果第二期仍不能提交实验研究的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又不做出说明,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将要求课题负责人做出说明,并在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如果在中期评估前未提交原始数据资料及附件,项目首席科学家和项目专家组可向国家科技部建议调整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承担单位。

四、成果管理

按照《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规定,项目的研究成果规定如下:

1)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均应标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资助”或“973计划资助”字样,英文标注:“National Key Bas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rogram”“973 Program”及项目编号2013CB328800

2)著作权的归属和使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项目结题后三年内,科技部将对有关专著、论文被引用及新发表情况,成果鉴定、获奖及推广效益情况等实施跟踪管理;

3)各课题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实验研究原始数据资料、专利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及时提交给项目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复印件各一份,在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财务管理

各课题的财务管理由首席科学家和课题负责人严格按《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监督执行。项目经费按课题直接拨至课题负责单位。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每年在项目检查交流评议会上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由于课题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课题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才能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

六、资产管理

用专项经费购置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应纳入依托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原值在1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还应挂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专项经费购置”的标牌。

项目结束后,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形成的固定资产,一般由依托单位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其维护运转费用由依托单位承担。依托单位或相关单位承担其它基础研究项目需使用这些固定资产时,只能收取维护运转费用,不得收取折旧费或占用费。特殊情况下国家有权调配这些固定资产用于其它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项目形成的具有实用性的技术及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由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成果及无形资产使用产生的经济资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七、人员管理

按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项目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足够时间投入科研工作,投入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应达到自身实际工作量的60%以上。

课题负责人及主要研究人员合理分配工作时间,严格执行项目任务书和课题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所参与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八、文档管理

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所有文件、报告及成果等进行归档整理。建立规范、健全的文档,并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归档。按以下类别分别编目编号存档:

1)科技部有关文件;

2)项目计划任务书、课题任务书、各阶段研究总结报告、技术资料、中期评估、结题验收资料等;

3)项目研究成果材料(论文、专著、专利等);

4)项目会议文件及项目简报;

5)预算和决算报表;

6)研究队伍联系方式;

7)其它有关文件。

九、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